稀土專營發票下月啟用 難解黑市困境
導語:一直為外界關注的稀土專營發票啟用一事終于明確。5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宣布,決定將稀土企業開具的發票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漢字防偽項目管理,而正式實施日期則被定為6月1日。經濟觀察網 記者 宋堯 一直為外界關注的稀土專營發票啟用一事終于明確。5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公告宣布,決定將稀土企業開具的發票納入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漢字防偽項目管理,而正式實施日期則被定為6月1日。
公告稱,自2012年6月1日起,稀土企業必須通過增值稅防偽稅控開票系統(稀土企業專用版)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增值稅普通發票。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列出的稀土產品目錄,需被納入專營發票管理范圍的包括稀土礦產品和稀土冶煉分離產品兩大類共計368個品種,不過稀土金屬產品并未涵蓋其中。
而需為經營行為開具稀土專用發票的企業則被限定為“稀土企業”,即包括稀土礦生產企業和稀土冶煉分離等加工企業,而對具體應用稀土產品的下游如熒光燈具、陶瓷等企業則未被列入其中。
有主管部門曾希望稀土專用發票能協助政府對稀土產業上游進行整合監管,控制企業資質。而行業分析人士則認為發票的推廣可能會導致稀土市場出現一定程
“壟斷”和供不應求的市場情況。
不過根據瑞道金屬網的統計數據,至5月23日為止,稀土市場的成交依舊非常冷靜,而多數稀土產品的價格也未因發票的推廣而出現波動,依舊呈穩定狀態。
另有行業人士認為,由于盜采和走私行動猖獗,稀土交易事實上已有黑市化跡象,專營發票的推廣無法起到主管部門所希翼的政策效果。
5月初,工信部稀土辦主任賈銀松曾稱,按照配額,2011年我國稀土的出口量應該是1.8萬多噸,到實際出口到國外的數據卻是3.6萬噸,這意味著有一半稀土是走私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