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鋼稀土開打北方稀土統一戰 南北將爭奪定價權
2012年12月27日,內蒙古包鋼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包鋼稀土”)與內蒙古自治區內12家稀土上游企業及股東,分別簽署了《稀土上游企業整合重組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框架協議》約定,上述12家企業及其股東同意無償向包鋼稀土轉讓本企業51%的股權。《框架協議》的簽署被外界視為包鋼稀土的重大利好,也被看做是北方稀土集團組建的關鍵性一步。按照協議要求,重組手續辦理完畢后,包鋼稀土將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相應各級地方政府的發展政策和包鋼稀土的發展目標,對12家企業的經營戰略、經營范圍進行統一規劃,對其產業、產品布局結構進行相應調整。《框架協議》有效期一年,若一年內不能簽署正式協議,則本《框架協議》到期自動失效。
記者了解到,雖然包鋼稀土的重組背后有強大的政府支持,但在稀土市場持續低迷的情況下,此次整合依然充滿變數。
逆市重組
2011年5月,內蒙古印發《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自治區稀土上游企業整合淘汰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整合通知》),對自治區內35家上游稀土企業進行整合和淘汰,最終形成由包鋼稀土一家公司專營區內的稀土生產和經營活動的產業格局。
按照內蒙古的計劃,上述整合和淘汰工作在2011年就要完成,但由于受到被整合企業的強烈反對而一再拖延。
但市場行情的急轉直下使得包鋼稀土的整合阻力逐漸減弱。2012年4月,內蒙古自治區政府網站披露,包鋼稀土對關閉的22家上游稀土企業給予補償,對納入包鋼稀土重組合作范圍的13家企業將盡快啟動重組工作。
“現在國內市場沒有完全培育起來,中國稀土60%以上的市場還要依靠國際買家,但2011年和2012年的稀土對外貿易都慘不忍睹,國內的產能已經屬于嚴重過剩狀態。” 包鋼稀土管理層一位匿名人士向記者透露,包鋼稀土的停產保價可能常態化,新整合進來的產能將成為新的負擔。
《框架協議》明確,包鋼稀土將在人才、技術、資金、稀土資源、指令性生產計劃指標和產品出口配額方面給予12家企業支持。
根據國土資源部2013年上半年的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安排,內蒙古2013年上半年的稀土開采總量控制指標上限為2.5萬噸,超過全國上半年總指標的一半。而在商務部發布的2013年第一批稀土出口配額目錄中,包鋼稀土獲得了553噸的配額。
不過,由于2011年和2012年稀土出口配額指標的使用均不到一半,如果2013年上半年海外市場的低迷狀況得不到改善,包鋼稀土釋放出的開采指標和配額蛋糕也就失去了實際的意義。
事實上,從2012年10月開始,包鋼稀土聯合其江西的公司開始停產保價,到目前已經持續了3個月,但效果甚微,到2012年年底,部分稀土價格的水平已經相對2011年的最高點下跌了80%。而包鋼稀土的2012年三季報顯示,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9.7億元,同比下降52%;實現凈利潤1.2億元,同比下降90%,這是包鋼稀土連續第三個季度業績下滑,包鋼稀土公告稱,稀土市場低迷使得產品價格與銷量均同比大幅減少,公司盈利能力下降。
2013年1月15日,包鋼稀土董秘張日暉在接受《中國經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包鋼稀土的并購步驟按照政府的安排進行,一年之后,可能12家企業中會有整合失敗的,“但這和市場情況沒有直接的關系,市場是市場,整合是整合。”
中投顧問冶金行業研究員苑志斌表示,一般而言,在政府的支持下,前期股權收購、業務重組或不會對企業造成重大沖擊,而補償則占據企業很大一筆現金流,人員安置則成為企業快速發展的“包袱”,企業的盈利能力會受到嚴重挑戰。
初建北方集團
2011年國務院發布了包含22條內容的《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國22條”),明確提出了大企業戰略,“堅持控制總量和優化存量,加快實施大企業大集團戰略”是稀土整合的基本原則之一。
“國22條”成為了中國稀土企業整合的綱領性文件,文件明確在南方稀土整合上要形成前三強,但并未指出北方稀土整合的具體指標。與分散的南方重稀土資源相比,北方輕稀土由于集中度高,礦權、產權相對明晰,整合傾向于建立統一的北方稀土集團,包鋼稀土自然成為了不二之選。
在“國22條”出臺不久,內蒙古自治區的《整合通知》發布,按照內蒙古稀土整合方案,將分三步走,先省內、再省外、再涉及南方稀土集團整合,整合北方輕稀土為主,由內蒙古包鋼集團公司牽頭,聯合甘肅稀土集團公司,吸收四川、江西、山東等地骨干企業共同發起設立中國北方稀土(集團)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此整合區內上游稀土企業只是包鋼稀土邁出的第一步。
上述包鋼稀土內部人士對記者表示,由于山東的稀土企業數量少、規模小,整合的阻力不大,但四川是一個挑戰。事實上,記者在2012年就曾從四川稀土行業協會處了解到,四川稀土企業正籌劃組建本省的稀土集團,并希望四川稀土集團與北方稀土集團并列。不過,截至目前,四川稀土界的想法并未得到主管部門的公開回應。
2012年8月,包鋼稀土總經理張忠曾對記者表示,北方稀土集團的方案已經上報給工信部,正處于待批復狀態。2013年1月15日,張日暉告訴記者,包鋼稀土正在爭取(國家的支持),但此事是在國家的直接指導下進行的,他本人并不了解其進度。
南北爭奪定價權
就在包鋼稀土忙于收編內蒙古區內稀土上游企業的時候,南方稀土依然開始了混戰,中鋁集團、五礦集團、中國有色等資源類央企紛紛在江西、湖南、廣東、福建、廣西等重稀土資源富集地搶奪資源,頻頻與地方政府簽訂合作意向書,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為爭奪南方稀土前三甲做準備。
苑志斌指出,若北方稀土集團安然成立,整個稀土行業的結構調整工作將會取得重大成效,行業集中度會有大幅提升,南北稀土巨頭對峙的局面將上演,壟斷競爭的整體格局對整個行業而言意義重大。
實際上,南北稀土的“暗戰”已經開始,盡管“國22條”提出的大企業集團尚未組建完成。2012年8月,包頭稀土交易所掛牌,被視為中國欲用市場手段掌控國際稀土定價權的表現。但包頭此舉并沒有得到南方稀土企業的積極響應,雖然在10家發起單位中囊括了主要的南方稀土企業,但缺少占據南方稀土資源半壁江山的江西贛州稀土礦業公司。
早在2011年年底,江西贛州就成立了稀有金屬交易所,雖然該交易所并無強大的政府和企業支撐,但其爭奪定價權的意識已然明了,除此之外,記者了解到,作為重稀土大省的廣東也有建立類似交易所的意向。
福建廈門鎢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鐘可祥曾對記者表示,全國性的稀土交易平臺,放在哪里都可以,并不受地域的限制,“畢竟把它建在自己的地方對當地的經濟是有好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