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嚴禁鎢銻稀土礦山超指標生產
湖南省國土資源廳近日下發2012年度鎢、銻、稀土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要求各有關礦山企業嚴格按照開采總量控制要求組織生產,嚴禁超指標生產,同時繼續暫停受理新的鎢、銻、稀土礦勘查、開采登記申請,2011年未完成的開采總量控制指標不得跨年度使用。湖南廳明確,2013年6月30日前,除國土資源部統一規定情形外,繼續暫停受理新的鎢、銻、稀土礦勘查開采登記申請。各市州要切實開展總量控制指標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稀土月報、鎢礦銻礦稀土礦季報制度,上報第四季度報表的同時,各市州局還須上報2012年度本轄區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總結,提出下一年度指標申請,省廳將對礦山企業履行開采總量控制情況進行實地檢查。
湖南廳要求,礦山所在地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盡快與本轄區內相關礦山企業簽訂開采總量控制責任書,并于10月20日前報省廳備案;建立健全監督檢查制度,明確專人對開采總量控制指標執行情況進行監管,督促相關礦山企業建立資源儲量、產量、銷售原始臺賬及開采總量控制管理制度,及時查處礦山企業無指標生產、超指標生產及不按規定建立臺賬制度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