鉬礦用地松動 稀土用地嚴控
SMM 7月5日訊:2012年版的禁限地目錄,對一些國家重點礦種用地政策進行了調整。調整主要是將原先一概列入禁止目錄的鉬礦分規模區別對待,并解禁鉬冶煉項目用地,稀土項目則除了優化重組項目外禁止用地。
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有意見認為,鉬礦尚未列為保護性開采特定礦種,同時,國內需求持續增加,已由大量出口變為凈進口。因此,2012年版的禁限地目錄在符合環保、土地、產業政策等有關規定并經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后,可以適度開發大型鉬礦。
對于稀土項目用地,按照國務院《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規定,原則上繼續暫停受理新的稀土勘察、開采登記申請,禁止現有開采礦山擴大產能。同時,“十二五”期間,除國家批準的兼并重組、優化布局項目外,停止核準新建稀土冶煉分離項目,禁止現有稀土冶煉分離項目擴大生產規模。根據國家對稀土開采的這些規定,2012年版的禁限地目錄將“稀土開采、選礦、冶煉、分離項目”列入禁止用地項目中。
稀土是稀缺不可再生資源,其應用廣泛,尤其是在軍事上。在大量開采稀土,發展工業和出口的同時,我國的環境受到了嚴重的破壞。因為它的環境破壞性美國早就停止了開采本國稀土,中國對稀土實施出口配額,卻遭到了美日歐的控訴。我國在闡明立場的同時,也在加速規范完善稀土的產業管理。近期,稀土的戰略收儲工作已經開啟。這是我國首次啟動國家稀土戰略收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