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歐日要求成立WTO稀土專家組遭我國反對
【《財經網》記者/王真】中國在7月10日WTO(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機制(DSB)的會議上表示,中國拒絕接受由美國、歐盟和日本,就中國限制稀土出口的措施,要求設立專家組裁定的請求。至此,中國與美歐日將進入第二輪30天的磋商。兩個月之前,在與中方的協商失敗的情況下,美國、歐盟和日本,分別向WTO的爭端解決機制申訴,以中國的稀土出口政策違背了WTO條約為理由,要求成立專家組來裁決。
中國則主張,中國的稀土出口限制政策是旨在保護自然資源,以實現可持續的經濟發展。中國表示對于美歐日所主張的問題,感到很困惑。“因為中國并沒有通過限制出口,來保護國內產業的目的。所以,中國不接受成立專家組裁定的請求。”
根據WTO的解決爭端的流程,在60天的磋商沒有成功的情況下,申訴的一方有權要求啟動爭端解決機制,即成立專家組裁決,被訴的一方可以反對,雙方于是延長磋商30天,如果仍舊沒有磋商成功,那么申訴方可以再次要求成立專家組裁決,而這個時候,被訴方無權反對。
目前,專家解決機制暫時推遲成立專家組。下一次專家組的會議將于7月23日召開。
針對中國的稀土出口限制政策,美國稱:“因為中國是世界上的稀土主要生產國,其對于稀土的出口限制措施,使得中國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全球的稀土價格和供給。”美國認為,中國違反了《關貿總協議》(GATT) 以及入世協議書的承諾。
歐盟認為,中國的出口限制政策嚴重地擾亂了市場,并且為中國的制造企業創造了有利的競爭條件。歐盟進一步認為,中國的稀土政策迫使外國企業將他們的生產和技術轉移到中國。“雖然歐盟認可中國對于保護環境和資源的立場,但是我們不認可限制出口是一個合適的解決辦法。”
日本方面則表示,中國的稀土出口政策造成了國際市場上稀土供應的短缺,更為嚴重的是,中國國內市場和國外市場的稀土價格差異懸殊。“日本制造企業正面臨著從中國采購稀土的難題。”
稀土可以廣泛運用于制造業中,包括汽車、混合動力的電池,風能設備,電子產品、以及作為催化劑、拋光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