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確定2013年度稀土礦鎢礦銻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
8月26日上午,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姜大明主持召開第11次部長辦公會,審議并原則通過了《國土資源部關于下達2013年度稀土礦鎢礦銻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的通知》,確定今年全國將維持離子型稀土開采總量不變的同時,適度增加巖礦型稀土開采指標;鎢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維持2012年水平;銻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適度調減。會議明確,為進一步“簡政放權、轉變職能”,積極發揮市場調控作用,加快優勢礦種管理方式轉變,同時防止產生投資過熱、市場過度反應現象,國土資源部結合礦業權審批制度改革思路,在擬定2013年度稀土礦鎢礦銻礦開采總量控制指標時明確提出,取消銻礦礦業權暫停政策,調整鎢礦和稀土礦礦業權差別化管理政策,微調銻礦綜合利用指標的約束性政策。根據《通知》,銻礦的勘查、開采登記不再暫停,可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辦理。新立銻礦采礦權的,應符合開采總量控制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