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專項打擊稀土開采生產流通環節違法違規行為
記者15日從中國國家工商總局獲悉,公安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等八部委,自2013年8月15日至11月15日開展打擊稀土開采、生產、流通環節違法違規行為專項行動。八部委要求,打擊非法開采稀土行為,重點查處非法盜采、無證勘查和開采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稀土礦山生產存在的越界開采、超指標開采行為,取締非法開采(回收)礦點;清理建設項目中違規回收稀土資源行為,對未按要求回收稀土資源行為的,立即責令停產整改。
重點核查冶煉分離企業礦產品來源、執行指令性計劃和相關政策情況。依法沒收其收購的非法開采和無法說明來源的稀土礦產品及違法所得。對無計劃、超計劃生產企業,立即責令停產。對無環評、安評批復文件的,責令停產整改。
重點檢查貿易企業購銷的稀土礦產品。引導稀土礦山企業將礦產品直接銷售給有計劃指標的冶煉分離企業。
對以“資源綜合利用”為名,變相收購加工非法稀土礦產品的,立即責令停產整改,依法沒收非法稀土礦產品及違法所得。
八部委要求各地認真核查舉報的違法開采、生產、銷售、走私稀土產品等線索,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進行查處。
據了解,《國務院關于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發以來,稀土管理工作顯著加強,但隨著價格大幅提高,受利益驅使,稀土非法開采、違規生產、黑市交易、偷逃稅款、違反環保及安全生產規定等行為在部分地區十分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