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稀土礦山整合(一期)技改項目第一批啟動富集站環境監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關于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稀土礦山整合(一期)技改項目第一批啟動富集站環境監理項目競爭性磋商公告
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委托江西忠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對稀土礦山整合(一期)技改項目第一批啟動富集站環境監理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現歡迎國內符合資格條件的響應供應商前來響應。
(一)項目編號:JXZQ2020-QYCG-C002
(二)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三)采購內容:
項目名稱 | 數量 | 單位 | 主要服務內容及要求 | 預算金額(元) |
稀土礦山整合(一期)技改項目第一批啟動富集站環境監理(只允許國內供應商參與) | 24 | 個 | 為嚴格落實稀土礦山環保措施的“三同時”,提升稀土礦山環保管理水平,為后續礦山環保竣工驗收做好鋪墊,現對整合項目(一期)第一批啟動24個富集站建設環境監理進行采購 | 312000 |
(四)磋商方式: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開啟結束后,磋商小組所有成員集中,與各響應供應商就采購項目中技術參數、售后服務以及合同草案條款等分別進行磋商,磋商小組在磋商結束后,要求符合條件的所有參加磋商的響應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最終報價(二次報價)。最終報價(二次報價)在沒有修正參數的前提下,最終報價(二次報價)不得高于一次報價;在修正參數的前提下,最終報價(二次報價)可高于一次報價。磋商順序按現場簽到順序。
(五)采購項目落實的采購政策:中、小、微企業(含監獄和戒毒企業、殘疾人企業);限制國外供應商;具體詳見磋商文件。
(六)響應供應商資格要求:
響應供應商應首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符合根據該項目特點設置的特定資格條件。
(1)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2)特定資格條件
無。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發布之日(2020年9月28日)起五個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購買:2020年9月28日至2020年10月10日(工作日內)08∶30——12∶00,14∶30——17∶30,在江西忠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購買,磋商文件工本費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響應截止時間和磋商時間、地點:2020年10月16日10:00(北京時間),磋商地點:江西忠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屆時請響應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經營者、單位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出席磋商會。逾期或不符合規定的磋商響應文件恕不接受。簽到時應主動出示身份證明原件。。
(十)響應保證金及履約保證金:響應供應商的響應保證金足額一次性繳納人民幣陸仟元整,須在響應截止時間前到賬,從響應供應商(不得以分支機構等其他名義轉入)的基本賬戶轉入采購代理機構,否則響應無效。未成交供應商的響應保證金,在《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按來款渠道直接無息退還。成交供應商的響應保證金,在采購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按來款渠道直接無息退還;成交供應商還須按成交金額的5%繳納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以銀行轉賬(電匯)、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履約保證金由采購人收取,項目到期后一次性無息退還。
(十一)付款方法:1、簽訂后并提供合規的發票10個工作日內,按合同金額的50%辦理第一期合同款支付手續;2、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合格后,提供合規發票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50%合同價款。
(十二)招標代理服務費:本項目將向成交供應商收取招標代理服務費,具體收費標準按成交金額采用差額定率累進法,即:當成交金額≤100萬時,按0.9%收取。
(十三)已購買磋商文件的供應商,在提交響應文件的截止時間三日前,未書面通知采購代理機構而放棄響應的,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采購活動。
(十四)聯系方法:
采購代理:江西忠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贛州市南康區學府路錦繡城
14棟2樓16-20#商鋪
電話:13699582514
傳真:0797-6612176
郵箱: 7263044@qq.com
聯系人:曾津津
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康支行
賬 號:36001174050052500042
戶 名:江西忠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贛州稀土礦業有限公司
地址:贛州市贛縣區灌櫻路1號行政服務中心10樓
電話:18146688142
聯系人:楊陽
江西忠青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